为全面落实《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推进健康“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依据《关于同意固镇县等9个县(市、县)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的批复》(皖卫复〔2020〕17号)文件,我县于2020年3月18日被列为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县,创建时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做好经费、人员等保障,积极探索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安徽省健康促进县项目工作方案》为依据,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有机结合,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省健康促进县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联合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二)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在全省平均水平基础上提高20%;成人吸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健康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四)全县健康社区(村)比例不低于20%,每个社区(村)的健康家庭比例不低于20%。
(五)全县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六)全县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七)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八)全县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九)至少有1个健康步道、1个健康主题公园且建设指标达到省级创建评价标准。
(十)有完善的覆盖城镇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每村(居)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三、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健康促进项目统一安排,创建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府承诺,工作启动(2020年4月—2020年6月底)。制定《固镇县创建安徽省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创建安徽省健康促进县承诺书》;成立固镇县健康促进委员会和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召开全县创建动员大会暨专题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积极筹建(2020年7月初—2021年7月初)。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建设健康促进场所,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创建支持性环境,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省健康促进县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21年7月初—2021年12月末)。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健康促进县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建设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专家组验收。
四、重点建设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县卫健委)
1.县政府公开承诺开展省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委员会和县创建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通报工作进展。
2.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及配套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创建办公室。
3.督促建立覆盖乡镇(村(居))、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通过系统培训,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试点县(区)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二)制定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开展基线调查和需求评估,了解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疾病负担和健康需求,健康促进资源和意愿等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结合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研究制定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将省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将健康促进县工作纳入县政府预算给予支持,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项目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列支。健康促进县(区)工作经费每年中央财政支持不少于10万;县财政同时立项支持,确保创建经费足额到位。项目经费可用于监测/调查设备购置、软件开发、专家咨询、培训、会议、印刷、督导及技术支持、需求调查及评估相关的宣传品、租车、调查员交通及误餐补助等。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挪作他用。
(四)大力开展培训。(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试点县的认识,提高健康促进工作能力。针对政府部门和健康促进网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针对卫生健康部门和健康促进与教育专业人员,采取逐级培训、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掌握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五)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省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创建单位)
1.创建办公室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制各种宣传材料,提高政府和组成部门对省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其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政府各有关部门全方位宣传省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部门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建设省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六)项目监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政府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1.负责基线调查工作。
2.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指导机构,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单位对创建省健康促进县工作的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
3.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干预和效果评估。
4.负责编写年度我县人群健康状况及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负责督促省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七)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相关单位)
1.制定健康政策。成立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健康专家委员会,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建设省健康促进县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相关部门和乡镇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针对当地需要优先应对的健康问题,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跨部门健康行动。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成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卫生、健康整合模式,促进妇幼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发挥作用。
4.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工作机制,在县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和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在县域范围内,建设20%健康社区(村),建设20%健康家庭,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建设60%的健康促进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50%健康促进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50%的健康促进机关(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20%的健康促进企业,提高场所内居民和职工的健康素养,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无烟环境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村(居)居民广泛参与省健康促进县建设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负责“省健康促进县评价标准”、“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对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肥胖人群、吸烟人群进行分类统计,创建末期,成人吸烟率在2019年基础上降低20%,或低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
9.开展工间操活动。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居民健康素养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20%,或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
10.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11.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八)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1.加强媒体合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开创《简报》,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创建工作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设立健康类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
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
2.健康中国行。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卫生健康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婚育新风进万家、卫生应急“五进”活动等平台,加强健康传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4.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村卫生室、社县卫生服务中心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县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镇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九)健康乡镇、村(居)及健康家庭建设。(责任部门:各乡镇、村(居))
1.将健康乡镇、村(居)建设纳入乡镇、村(居)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村(居)两级健康促进县建设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乡镇、村(居)、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乡镇、村(居)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村(居)民参与健康乡镇、村(居)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乡镇、村(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村民对健康乡镇、村(居)的知晓率达到70%,在县域范围内,建设20%健康社区(村),建设20%健康家庭,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
6.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2%以上。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负责健康乡镇、村(居)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乡镇、村(居)、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县教体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建设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5.经过建设,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6.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落实。至少有3家学校开展健康学校的创建。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一)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县经信局)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及其它各类指标的落实。
7.经过建设,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职工吸烟率下降3%;职业防护知识、技能有所提高;职工对健康促进企业的知晓率达70%以上。
8.全县大中型企业20%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整理1个企业作作为考核案例。
9.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十二)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县直机关工委)
1.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建设活动。
2.各单位成立健康促进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肥胖人群进行统计,创建末期,职工肥胖率下降5%、吸烟率下降3%。
7.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职工健康素养水平提高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提高20%。
8.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职工对健康促进机关的知晓率达70%以上。
9.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10.全县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整理1个机关作为考核案例。
(十三)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1.成立健康促进县建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宣传工作。
2.宣传建设省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城镇居民对省健康促进示范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所有宣传报道或专题栏目的资料应规范入档。
(十四)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
负责督导、指导各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及管理,协调各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全县各主要商场的电子广告、电子字幕滚动显示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控烟等健康知识。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在公众场所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烟草危害等核心信息。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县卫健委负责协调各宾馆、旅店、美容院、休闲娱乐场所、洗浴场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十五)公共环境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民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分别落实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和水质安全及污水处理、老龄化应对、垃圾处理等环境健康促进工作,所有工作资料、工作记录及现场图片应规范入档。
(十六)全民健身建设。(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县教体局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所有工作资料、工作记录及现场图片应规范入档。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抓好建设工作。为加强创建工作的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我县省健康促进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县创建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负责本辖县的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建设任务;县财政局要根据县政府公开承诺,保障经费投入,规范管理中央项目补助和县配套资金,专款专用;县卫健委要主动做好与省、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策,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县指导,要在省级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发现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国家和省级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三)细化工作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有关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要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县创建办要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县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建设省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