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蚌埠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针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市六大新兴产业及重点领域,设置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惠民、长三角科技合作等4个类别专项,实行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一是改革科研经费管理。精简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费用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40%。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任务目标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
二是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下放技术路线决策调整权,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项目主持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下放预算调剂权,赋予科研人员项目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
三是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落实立项项目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报销、财务决算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宽容失败,对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给予“结题”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