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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20 08:25:0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根据《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蚌科[2021]56号),现决定启动2024年度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资格。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二)本项目为指导类项目,所需经费全部由申报单位自筹。申报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有关条件,同时科学制定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三)研究内容应围绕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节能环保、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缉毒禁毒、标准化、消防、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领域开展。

(四)同一项目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市级指导类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五)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医疗卫生类项目任务中需包括“发表至少2篇论文”指标。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课题组的相关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

3.项目负责人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职称、成果等)。

上述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完整纸质版1份。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审查和筛选。医疗卫生单位需在本单位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80%项目作为正式申报项目,在提交项目书时,一并上报项目申报汇总表(含正式申报项目、落选申报项目清单)、上年度项目验收清单(含已提交验收申请项目)。

申报材料经审核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长征  2046546

邮  箱:nsk2046546@163.com

地  址:蚌埠市科技局农社科(蚌山区南湖路589号人力资源产业园综合楼11楼)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2024年度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