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印发
近期,安徽省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一、出台背景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9年至2023年,我省连续5年推出700余条提升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改善。今年年初,我省结合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和国内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结合解决难点堵点提升服务企业群众质效,征求吸纳行业商协会、企业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通知由两部分组成。
(一)主文件对推动提升举措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二是持续聚焦企业期盼优化为企服务。三是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加强工作协同推动任务落实。
(二)提升举措共100条,分为18个部分。其中,围绕开办企业等17个重点指标领域,提出95条提升举措。此外,围绕综合提升领域,提出5条举措。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提速提效。部分举措较上年明确提出更高效率、更优效果的要求。如: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进一步缩短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开展失效电子证照清理。二是体现延伸扩面。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延伸服务链条,扩大涉企服务面。如:及时发布服务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实施“环保担”,将绿色可持续理念落实到金融服务、税收等领域。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三是体现协同联动。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发力,突出改革的关联性、协调性。如: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信用监管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形成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充分利用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为供应商提供高效服务。四是体现系统集成。坚持企业视角,借鉴沪苏浙做法,推动企业高频办理的多件事向“一件事”集成。如: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建设业务协同调度中枢,支撑“一件事”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提升表单预填率等。五是体现难点堵点攻坚。针对企业反映较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问题,提出相应工作举措。如:实行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合规提示“三书同达”,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促进合规诚信经营发展。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限度便利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运营。
具体内容如下↓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一、企业开办注销领域
1.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综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深化企业开办注销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等“一件事”。
3.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规范企业开办窗口服务制度,编制印发全省统一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审查指引,企业名称实施细则,注册资本登记指南。加强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
4.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全量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展示,不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
5.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衔接。进一步强化登记注册环节的实名验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设标准化地址库,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试点,在同一设区的市范围内,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可以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6.升级一体化电子档案系统。对全省一体化企业电子档案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归集行政审批、备案等信息,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依法依规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提供查询服务。
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深入探索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深化“一屏注销”。
8.提升绿色经营许可审批质效。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实现即时办结。
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领域
9.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对照国家审批事项清单,合并简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省一单”,包括事项名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暂停时限、特殊程序(申请人整改、费用缴纳、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技术评审、现场勘察、社会听证、批准前公示、审批公示)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0.持续提升项目开工效率。深入推进分阶段施工许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落实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11.强化审批数字赋能。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程数字化管理,完善层级数据共享,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与审批系统融合,推出更多审批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智能导办、线下全程代办”。
12.推动审批系统集成。加强与国家有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消防审验事项线上申报、流转流程,确保审验信息全量实时纳入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理顺土地规划、投资在线、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交互机制,加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3.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现场监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证。
14.探索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新建项目,将随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同步提前建设到位。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道路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15.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幅度优流程、减材料、提时效,最大限度便利项目建设运营。
三、获得电力领域
16.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提前延伸配电网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高级客户经理团队”,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17.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各市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kW。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
18.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19.深化“物流式办电”等新模式应用。完善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办电服务催办、竣工线上报验、环节责任人查询等功能,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20.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四、获得用水用气领域
21.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2.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23.提升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实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承诺制,推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供水供气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赔偿机制。
五、获得互联网领域
24.加强互联网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宽带报装要求、办理进度、费用缴纳等信息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完善网络费用公开机制,提前1个月告知用户套餐费用变动信息,及时公布、告知网络服务中断计划。按季度公开网络下载、上传速率、传输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互联网服务质量指标情况,提升服务质量透明度。
25.提高运营商通行权与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数字基础服务商通行权等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统筹,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投资建设审批手续。
六、不动产登记领域
26.推行绿色不动产登记模式。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推行智能审核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登记所需信息嵌入式实时共享水平,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司法判决、信用、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等电子材料、电子证照调取应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水平。
27.升级改造省级不动产登记“皖美登”系统。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撑,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各类高频登记事项网办比例。加强登记相关信息跨层级、跨区域实时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范围。
28.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优化“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住房贷款”“新生入学”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因地制宜推广“十五分钟登记服务圈”模式。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打通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全省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29.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以“码”关联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支撑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核实、网签备案、竣工验收、交地(房)即交证等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
30.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依托自然资源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七、纳税领域 31.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去介质”“自动赋码”“智能赋额”进一步便利发票服务,降低办税成本。完善非税互联互通平台功能,实现排污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线上传递、线上缴费。推广“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32.推动纳税人降本增效。加快推进税收优惠分对象、分时点精准推送直达,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帮助纳税人快享政策红利。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微利不预征。
33.推进绿色税收协同管理。加强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提高环境保护税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质量。优化发布《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推进环境保护税自动监测数据申报智能预填,持续优化办税体验。
34.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涵盖防范化解、协商调解、维权疏解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35.建立涉税中介与经营主体双向动态“信用+风险”评价服务体系。推动涉税中介更好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纳税服务,便利经营主体选择优质涉税中介。
36.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税务前置服务。对于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的企业,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需求,提前介入协助评估转让定价合理性。
37.创新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方式。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实行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电子缴税,缴款电子信息生成、税款缴纳、缴款书打印同步进行,实现“一键即报、实时入库”。
八、跨境贸易领域
38.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依托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境贸易相关信息共享。推广电子税务局报关单“免填报”,实现出口企业一键获取报关单信息。
39.优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监管模式。在综合保税区卡口设置专用便捷进出区通道,对进出区货物实行分类通行。优化综合保税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开展区内直转业务。创新“一票多车”监管模式,升级综合保税区辅助系统功能,新增专用核放单,优化“一票多车”业务流程,允许企业整报分送、单车进出综合保税区,提升卡口通行效率,节约企业运输成本。
《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印发
一、出台背景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9年至2023年,我省连续5年推出700余条提升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营商环境改善。今年年初,我省结合贯彻国家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结合借鉴长三角一体化和国内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结合解决难点堵点提升服务企业群众质效,征求吸纳行业商协会、企业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及特点
通知由两部分组成。
(一)主文件对推动提升举措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推进改革创新。二是持续聚焦企业期盼优化为企服务。三是加强数字赋能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加强工作协同推动任务落实。
(二)提升举措共100条,分为18个部分。其中,围绕开办企业等17个重点指标领域,提出95条提升举措。此外,围绕综合提升领域,提出5条举措。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提速提效。部分举措较上年明确提出更高效率、更优效果的要求。如: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进一步缩短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签发,及时开展失效电子证照清理。二是体现延伸扩面。在巩固既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延伸服务链条,扩大涉企服务面。如:及时发布服务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实施“环保担”,将绿色可持续理念落实到金融服务、税收等领域。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三是体现协同联动。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发力,突出改革的关联性、协调性。如: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和信用监管等环节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形成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充分利用经营主体注册信息,为供应商提供高效服务。四是体现系统集成。坚持企业视角,借鉴沪苏浙做法,推动企业高频办理的多件事向“一件事”集成。如: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造企业服务专区,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建设业务协同调度中枢,支撑“一件事”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大幅压减办理时长、材料,提升表单预填率等。五是体现难点堵点攻坚。针对企业反映较多、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问题,提出相应工作举措。如:实行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合规提示“三书同达”,帮助经营主体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促进合规诚信经营发展。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限度便利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运营。
具体内容如下↓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
1.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建设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改革试点,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综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深化企业开办注销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围绕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着力深化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重点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等“一件事”。
3.进一步规范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规范企业开办窗口服务制度,编制印发全省统一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审查指引,企业名称实施细则,注册资本登记指南。加强经营主体数据质量监测和经营地址、注册资本认缴等监管,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依法严厉打击虚假登记注册行为。
4.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以安徽码为载体,建设经营主体“身份码”,制定数据归集标准,全量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展示,不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
5.推进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高效衔接。进一步强化登记注册环节的实名验证,依托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强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共用。探索建设标准化地址库,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试点,在同一设区的市范围内,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相分离的,实行经营场所备案、公示,可以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6.升级一体化电子档案系统。对全省一体化企业电子档案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纳入覆盖范围,归集行政审批、备案等信息,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档案,依法依规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公众等提供查询服务。
7.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深入探索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改革,深化“一屏注销”。
8.提升绿色经营许可审批质效。探索实施排污许可证与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证同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实现即时办结。
9.加强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化管理。对照国家审批事项清单,合并简化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形成高质量的“全省一单”,包括事项名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暂停时限、特殊程序(申请人整改、费用缴纳、部门会审、专家评审、技术评审、现场勘察、社会听证、批准前公示、审批公示)等内容,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0.持续提升项目开工效率。深入推进分阶段施工许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落实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
11.强化审批数字赋能。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程数字化管理,完善层级数据共享,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深化人工智能新技术与审批系统融合,推出更多审批场景应用,实现“线上智能导办、线下全程代办”。
12.推动审批系统集成。加强与国家有关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升级改造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优化消防审验事项线上申报、流转流程,确保审验信息全量实时纳入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理顺土地规划、投资在线、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交互机制,加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数据共享能力。
13.提高监管和验收效率。完善基于工程风险的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现场监管信息及信用信息的联动应用。推行竣工联合验收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三个一”制度,实现竣工即拿证。
14.探索水电气网等管沟“随路先建”。结合市政道路新建项目,将随路水电气网等管沟同步提前建设到位。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道路设计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保障设计和施工标准满足管线敷设要求,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15.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建立健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统一规范办理要求,最大幅度优流程、减材料、提时效,最大限度便利项目建设运营。
16.深入推进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提前延伸配电网至待开发地块,实现企业“入驻即用电”。深化重点项目用电报装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高级客户经理团队”,建立“意向接电+约时送电”契约式服务机制,助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送电、早投产。
17.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三零”服务改革成果。各市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在试点区域推进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高至200kW。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加快实现工程建设进度线上展示。
18.拓展“政务+电力”服务场景。试点推进“工商变更+更名”等公共服务“一次办”。拓展供电业务组合联办场景,实现“过户+改类”“过户+增容”“过户+退费”“销户+退费”“更名+增值税变更”等供电业务“一次办”。
19.深化“物流式办电”等新模式应用。完善办电进程全景式展示、办电服务催办、竣工线上报验、环节责任人查询等功能,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提升电子签章应用的便利度和友好性,实现电费缴纳、阶梯电量跨档等用户关切信息及时推送,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
20.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扩大“零计划停电”示范区范围,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实施频繁停电典型问题专项整治。落实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省全口径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城网、农网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7%、99.93%,城网、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2小时、6.13小时。
21.优化用水用气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一站式服务体验。推动电子签章在用水用气过户、合同签订等高频服务事项中的应用。
22.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组织实施。落实“一口受理、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要求,深入推进水电气网报装和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持续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
23.提升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实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承诺制,推行供水、供气服务可靠性管制计划,建立健全供水供气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赔偿机制。
24.加强互联网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宽带报装要求、办理进度、费用缴纳等信息线上线下便捷查询。完善网络费用公开机制,提前1个月告知用户套餐费用变动信息,及时公布、告知网络服务中断计划。按季度公开网络下载、上传速率、传输时延、故障恢复时间等互联网服务质量指标情况,提升服务质量透明度。
25.提高运营商通行权与共建共享水平。加强数字基础服务商通行权等政策公开和宣传解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基站、机房等相关设施选址布局和配建要求予以统筹,保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依法依规、高效便利办理规划、掘路、占路等投资建设审批手续。
26.推行绿色不动产登记模式。全面推行登记事项全省同标,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和电子证书(证明)应用。推行智能审核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登记所需信息嵌入式实时共享水平,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司法判决、信用、商品房网签备案、存量房网签等电子材料、电子证照调取应用,提升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水平。
27.升级改造省级不动产登记“皖美登”系统。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撑,加强风险防范,提升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等各类高频登记事项网办比例。加强登记相关信息跨层级、跨区域实时共享应用,依托“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线下帮办”等模式,拓展长三角区域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事项“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范围。
28.深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优化“带押过户”“继承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住房贷款”“新生入学”等“一件事”办理流程。因地制宜推广“十五分钟登记服务圈”模式。推进“金融信贷+抵押登记”一件事改革,打通省不动产登记一窗云平台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协同,实现全省全覆盖、抵押登记“一次不用跑”。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加快实现“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或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29.建立“一码关联”地籍调查新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以“码”关联项目建设涉及的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支撑项目用地、建设、规划核实、网签备案、竣工验收、交地(房)即交证等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
30.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城市、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全覆盖。依托自然资源部门网站等渠道,加强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办事指南、投诉渠道、土地纠纷处理等信息公开。提升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在线查询便利度。
31.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去介质”“自动赋码”“智能赋额”进一步便利发票服务,降低办税成本。完善非税互联互通平台功能,实现排污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线上传递、线上缴费。推广“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征纳互动服务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33.推进绿色税收协同管理。加强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共治,持续提高环境保护税涉税数据信息的交换质量。优化发布《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2024版)》,推进环境保护税自动监测数据申报智能预填,持续优化办税体验。
34.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涵盖防范化解、协商调解、维权疏解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35.建立涉税中介与经营主体双向动态“信用+风险”评价服务体系。推动涉税中介更好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纳税服务,便利经营主体选择优质涉税中介。
36.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税务前置服务。对于开展跨境关联交易的企业,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需求,提前介入协助评估转让定价合理性。
37.创新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方式。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实行出口货物劳务预缴税款电子缴税,缴款电子信息生成、税款缴纳、缴款书打印同步进行,实现“一键即报、实时入库”。
38.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依托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跨境贸易相关信息共享。推广电子税务局报关单“免填报”,实现出口企业一键获取报关单信息。
39.优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监管模式。在综合保税区卡口设置专用便捷进出区通道,对进出区货物实行分类通行。优化综合保税区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开展区内直转业务。创新“一票多车”监管模式,升级综合保税区辅助系统功能,新增专用核放单,优化“一票多车”业务流程,允许企业整报分送、单车进出综合保税区,提升卡口通行效率,节约企业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