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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4-05-11 10:29:02

近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要包含:(一)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二)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三)支持“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共四大类。因为子项目较多,许多企业咨询,项目如何申报?申报条件?支持方式?



2024年制造强省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单位端口为2024年5月7日18时至5月22日24时;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4时。

项目申报流程: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要求:企业已获得国家、省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除外)。


以下为项目清单(只体现申报项目、申报条件以及支持方式):

(一)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1. 支持数字领航企业典型示范

(1)支持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制造业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上年度年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分别达到4亿元以上和1000人以上。

支持方式:按项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1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其中当年预拨50%,剩余50%待下年评估后根据评估情况再行拨付。

名额分配:合肥、芜湖、滁州、阜阳、安庆市各2个,其他市各1个。

2. 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

(1)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除外)。

支持方式:对评定为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的,按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当年预拨50%,剩余50%待下年评估后根据评估情况再行拨付。

名额分配:合计推荐名额200个,其中,合肥市35个、淮北市4个、亳州市4个、宿州市10个、蚌埠市10个、阜阳市12个、淮南市7个、滁州市26个、六安市12个、马鞍山市14个、芜湖市19个、宣城市14个、铜陵市7个、池州市7个、安庆市15个、黄山市4个。

(2)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

申报主体:承担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任务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司。

申报条件:2023年公开征选确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司。

3. 支持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1)支持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非企业主体申报项目(略)

4. 支持制造业品质品牌提升

(1)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申报条件:

在安徽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领域;

③标准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已获得我厅标准奖补的企业,申报范围仅限2023年发布的标准;

④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标准;

⑤每个标准项目需单独申报,项目名称和标准名称保持一致。

支持方式: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项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50万元。修订的标准不予支持。单个企业最多奖补2项标准。

5. 加大金融支持
1)支持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项目

申报条件:

①制造业企业: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在建,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

③贷款进度:已签订贷款合同并产生利息,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④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2024年度在贷款期限内。

支持方式:按照当年银行报价利率确定利息额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最高500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申报条件:

①在安徽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③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④融资租赁业务期限在36个月及以上,截至申报时已履约12个月及以上,且2023年仍在业务期限内,并有租金支付;

⑤租赁物为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商用车及乘用车、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

⑥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已纳入安徽省“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

⑦列入导向计划或纳统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支持方式: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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