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
常见问题参考
一、关于“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时间(简称推进计划,实施期不超过三年),投资周期是2024年1月-2026年12月,还是2024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或者是其他时间?
参考意见:“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从工信部批准开始计算,不超过三年,建议暂定为2024年9月-2027年3月。
二、关于项目进度周期,现在如何填写较好?
参考意见:根据要求“分年度安排”,可按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表述,不与自然月挂钩;标志性成果也是按年拆解,形成年度目标。
三、标志性成果指的是什么,企业可以选择的有哪些?
参考意见:常见的标志性成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建议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每年选择1-2个确定能完成的任务作为标志性成果。
4.新增开展的省级及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课题数量(个)8.新获得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数量(个)
四、重点“小巨人”除了通知的要求外,有没有其他硬性要求,比如营收规模、营收增长率、资产负债率、研发占比等。
参考意见:除申报通知提出的要求以外,没有其他硬性要求。
五、要求投资2000万元以上,这里的投资包括哪些范畴?
参考意见:投资须与推进计划紧密相关,且不含厂房、土建、土地、铺底流动资金、建设期利息等费用。投资只能是申报主体的,也就是说子公司的投入不能算入母公司的“三新一强”计划。常见的支出方向有以下几类:
(1)研发经费,主要是技术开发的投入,不是加计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含软件)、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专家咨询费等;(4)为知名大企业配套产生的费用,如新产品研发、小试中试等,不包含场营销拓展费、招待费等费用。
六、“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中的设备投入、研发投入,以后还可不可以拿来继续申报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
参考意见:需要强调,本次企业提出的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不能与中央财政已支持的项目重复。同时,纳入三新一强计划后的设备和研发投入,不能再用来申报科技创新、技改奖补等。如果发现重复支持,将收回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七、资金如何拨付?如果企业获批成为重点“小巨人”后,实施过程中失去“小巨人”称号,怎么计算?
参考意见:批复后先拨付50%的奖补资金,在实施期满绩效考核通过后,拨付剩余50%。如果实施过程中失去“小巨人”称号,则剩余资金不再拨付,但依然要参加绩效考核,若考核时投资未达2000万则收回资金。
八、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是否都要求赋码?
参考意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备案赋码,2021年、2022年不作要求。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如未体现,则须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