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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购买科技成果补助、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等兑现资金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24 09:01:28

各县区科技(科技经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 号)和《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科技局部分)》(蚌科〔2022〕26号),现就2024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购买科技成果补助、技术合同登记等)兑现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是在蚌埠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含安徽科技学院蚌埠龙湖校区),符合科技创新政策相关条款的规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有失信行为且未修复的单位不享受政策支持。政策条款有特殊规定的按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1),选择所在县区,按要求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3日-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开展初审,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1月27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政策内容1:对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科技成果在蚌转化,技术合同成交及年度实际支付额(依据发票)5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支付额给予20%的补助。省市政策不重复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

(1)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在蚌转化。非关联单位为不存在隶属、管理层交叉、母公司前三位大股东重复等情形的单位。

(2)技术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申报材料:

(1)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2)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

(3)2023年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技术成果的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企业和科技成果输出单位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5)购买成果在蚌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张静  0552-2074855

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李帆 0552-2054621

政策内容2:对1个完整年度内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的合同,在2个兑现年度内累计执行额达到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团队1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蚌单位作为技术吸纳方或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且执行额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

(2)每项合同只能享受一次,技术吸纳方和输出方同时登记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奖励对象。

(3)自合同登记年度起2个兑现年度内,合同执行额须达到兑现标准。

申报材料:

(1)从登记系统导出的2022年和2023年已认定的技术合同明细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加盖公章)。

(2)2022年以来银行转账凭证或进账单。

(3)技术吸纳方和输出方同时登记的,需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协商决定。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李帆 0552-2054621

政策内容3: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蚌实现转化,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

(1)经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含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备案的市外技术转移机构)。

(2)在技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需在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服务事项进行备案。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成果交易合同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并在蚌实现转化。

(4)奖补资金的10%用于奖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贡献的个人。

申报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文件。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23年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的明细表。

(3)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交易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以及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交易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4)技术成果在蚌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拟奖励技术经理(纪)人及资金清单。

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李帆 0552-2054621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熟悉掌握申报流程,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本着让申报人“不跑腿”工作原则,指导本辖区申报主体进行网上申报,减轻申报人工作量,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察。

五、申报咨询联系电话

怀远县科技局:      陈 立  0552-8212579

五河县科技局:      姜 球  0552-5055153

固镇县科技局:      崔北利  0552-6012767

龙子湖区科技经信局:宋丽娟  0552-3040018

蚌山区科技经信局:  李怡雪  0552-7170212

禹会区科技经信局:  张文娟  0552-4957978

淮上区科技经信局:  计国军  0552-2829283

高新区科技经信局:  陶 瑞  0552-4078839

经开区科技经信局:  张  魁  0552-3083566

附件1: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docx

附件2:兑现资金申报汇总表.doc


信息来源:蚌埠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