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7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按照《安徽省“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1〕238号)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四)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21年),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4类事项分类刻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发票类附件申报时只需提供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4),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陈文生、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1637,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附件:1.XX市“三重一创”项目申报一览表
2.XX市“三重一创”境外并购项目申报一览表
3.XX市“三重一创”高新技术企业类别1申报一览表、类别2申报一览表
4.购置关键设备清单
本次申报项目奖励政策
1、支持新建项目。
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5亿元及以上,以及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
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省、市(设区市,下同)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对3年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分别给予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和招商团队(指引进省外项目的招商团队)奖励,其中:
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100万元;
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分别奖励200万元;
5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300万元。
项目投产后,先兑现30%奖励资金;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资金。资金奖励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体奖励方案。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对本省企业实施境外企业并购,其获取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在省内转化投资新建项目的,按并购标的额的5%进行补助,单项并购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同时境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条款政策。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