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提升服务效能,自2020年10月1日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中国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由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中国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的20日,请各借款人在每月20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存款足额,防止出现逾期。公积金贷款偿还仍然从原还贷卡扣款。
二、少数借款人原已经办理了“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还贷”业务,此项业务自2020年11月起统一变更为“冲还贷”方式,即:每月按借款人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从协议约定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冲还贷,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还贷银行卡(折)中扣款。
三、自2020年10月1日起,中国银行承办的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账目以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借款人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前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原承办银行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552-12329 ,中国银行咨询电话:0552-3198113、3198120.
四、实施自主核算后,拟办理提前还贷的公积金借款人,需提前1个月向市公积金中心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到市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预约电话0552-12329.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