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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出台“两个清单”为基层减负

更新时间:2022-07-15 13:44:14
 近日,龙子湖区出台《区直部门向乡街交办事项准入办法》,对区直部门向乡镇、街道交办未列入《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但确需交由乡街办理或乡街协助办理事项的内容、交办流程等进行规范,要求区直部门不得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街办理。
  这是我市从制度层面为基层减轻负担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委编办以规范权责清单为抓手,出台“两个清单”,实施事项准入、县乡联动、双向考核等,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根据法律法规,市委编办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简称“两个清单”),制订乡镇权责清单30项、街道权责清单19项、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64项。“两个清单”的建立厘清了县(区)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权责边界,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于未列入“两个清单”,但确需乡镇街道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要求县(区)直部门作出专项说明,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办事流程、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书面征求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协商意见。同时,需填写《向乡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向县(区)委编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核准后交由乡镇街道办理或协助办理。
  各县区利用“雪亮工程”综治平台或者政府OA办公系统,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响应机制,要求乡街在日常审批、巡查、执法、监管等工作中,如发现涉及清单事项或县(区)直部门配合的清单事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清单和流程图内容,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或定时“吹哨”联系县(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明确1个内设机构为唯一“吹哨”承办机构,具体负责“吹哨”信息的收集、上报、督办和反馈等工作。县(区)直部门明确1个股室为专职“应哨”承办机构,具体负责接收乡镇街道“吹哨”信息,统筹调度有关力量予以解决,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报到。
  同时,进一步完善综合考核体系,采取乡镇街道与县(区)直部门双向互评的方式进行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区)委编办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从“依单监管、事项准入、县乡联动、满意度调查”四个方面对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将考核评议结果纳入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权重计入被考核部门综合考核得分。